出租汽车是展示城市文明的流动“窗口”,在繁荣城乡经济、改善投资环境、方便市民出行、促进社会进步方面的作用非常重要。近年来,沈阳出租汽车行业坚持以人为本,以“树形象、创一流”为目标,以实施“四大工程”为载体,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增加投入,大力推进文明行业建设。目前,全市排气量1.6升以上的新车达到70%,出租车营运标识“六统一”达到100%,乘客满意率达到95%以上,出租汽车的总体服务水平跃居全国同行业先进行列。
塑造“的士”文明新形象,沈阳出租汽车行业把提高从业人员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作为第一道工序,从强化培训教育入手,塑造队伍形象。面对全市16000台出租车,5万多从业人员,一是坚持岗前与岗位轮训相结合,对所有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行业基本的职业法规、职业技能。对在岗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岗位轮训,及时掌握行业的新要求和新规章。二是坚持集中培训与日常教育相结合。除参加每年组织的集中培训外,驾驶员每月还参加各基层运管部门组织的例会教育。三是针对出租车“分散经营、独立作业”的特点,通过开展优质服务竞赛,举办驾驶技能、服务技能大赛等方式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四职”教育。几年来,全行业累计培训人数已达15万人次。培训教育工程的实施提高了广大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了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了岗位技能和服务水平,夯实了创建文明行业的基础。
为适应都市快节奏的需求,满足人们对出租汽车服务的要求,沈阳出租汽车行业实施了“规范服务”工程。经省、市人大批准,1994年正式颁布实施了《沈阳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推进了行业的法制化建设。在此基础上,市客运管理部门根据沈阳出租汽车行业的具体情况,还出台了《沈阳市出租汽车服务规范纲要》,在全行业全面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目前,98%以上的出租车驾驶员能够自觉遵守“车容整洁、礼貌待客、合理收费、安全行车”16字服务承诺。各管理部门通过加强路检路查,签订责任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等手段,确保了服务承诺落到实处。
“模范出租汽车”竞赛是沈阳出租汽车行业一项具有地方特色的行业创先评优的竞赛活动。“模范出租汽车”由市政府命名,除奖励特制标志顶灯外,每年还减免8项收费。典型示范工程促进全行业形成了人人奋发向上、个个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有效推动了行业进步,加快了文明创建的步伐。全行业涌现出全国文明驾驶员4名、市劳动模范3名、文明市民2名、“模范出租汽车”110台、新风车20台、先进企业20家。仅今年1-6月份,就为乘客做好事1100件,上交拾到的现金及各种物品折合人民币180余万元。“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在全行业广泛深入地开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行业精神得到大力弘扬,文明、健康、向上的行业风貌初步形成。
1997年以前,同全国大多数城市一样,沈阳出租汽车车质老化、档次偏低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与省会城市的地位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为尽快改变这种状况,沈阳市出租汽车行业实施了行业整洁美化工程,下发了《关于加强老旧出租汽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加快了老旧出租汽车更新改造步伐。不到两年的时间,更新老旧出租车10000余台。工作力度之大、速度之快令业内人士惊叹。车辆结构的合理优化,为广大乘客提供了更为整洁、舒适的乘车环境,也使出租汽车行业与沈阳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求相适应。为巩固更新改造成果,又下发了《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营运标识的通知》,对全市出租汽车的顶灯、门标、腰线、计价器、服务卡、价格表的颜色、式样和设置实行“六统一”;50%的出租车计价器安装了票据打印系统;统一了座垫套及换洗制度,车辆卫生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焕然一新的出租车成为沈城一道文明、靓丽的流动风景线。
今年4月,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沈阳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和同行对沈阳出租汽车行业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当前,沈阳出租汽车行业正以崭新的姿态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优质规范服务,大力倡导文明行业新风”的精神,深入实施“四大工程”,确保“车质优良、设施优美、服务优质”,进一步塑造行业新形象,力争实现市委、市政府1998年提出的“一年创一流、二年树形象、三年争当全国排头兵”的目标,为沈阳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